二、骨櫃每位新台幣貳萬柒仟元整(中興納骨堂由本所提供骨罐)。
三、骨灰櫃每位使用費新台幣壹萬肆仟貳佰元整。
四、神主牌每位使用費新台幣玖仟元整(提供木製空白神主牌壹只)。
五、示範公墓墓基或更新墓區使用費新台幣貳萬陸仟元整。
除前項第一款外,非本市市民依前項標準均加10%收費。
一、設籍本市之現役(職)軍、 公教人員因公殉職或其他對國家民族有特殊貢獻死亡者免收費用。
二、設籍本市列冊有案之第一款低收入戶及機構安置或救助機構受政府補助列冊有案之無依市民死亡者均免收費用。
三、經社政主管相關機關指定處置之屍體及無人認領之屍體免收費用。
四、設籍本市列冊有案之第二、三款低收入戶減收50%費用。
以上申請減(免)費用者,由本所代為選位,永豐納骨堂(祐寧堂)不列入減(免)範圍內;舊堂櫃位不足時始得列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