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至下午1點為休息時間。
(一)各項設施使用申請:
火(土)葬申請、納骨塔進(退)塔申請等,均需於上班時間完成手續。
(二)辦理進堂:
為便於民眾進堂需求,本所於服務時間外亦可受理民眾辦理進堂工作(服務時間外及週休假日,需事前預約進堂時間)
服務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8:00至下午16:00
僅服務祭拜或進堂,一般業務服務需星期一至星期五辦理。